中國傳媒聯盟 據 云南信息報 訊 去年9月12日晚9時許,因女友提出分手后要求復合遭拒,祿勸籍男子李朋尾隨女友至網吧,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連捅對方十余刀,致其死亡。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受害者家屬當庭提出撤訴,請求法院判處兇手死刑,并立即執行。 公訴人:應以故意殺人罪判其死刑 昨日法庭上,公訴人稱,被告人李朋因感情問題產生了報復羅嬌的想法,案發當天,李朋尾隨羅嬌至昆明市西山區福景路某網吧后,在網吧樓梯上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殺羅嬌頸部、胸部及腹部十余刀,羅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公訴人表示,被告人李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其實施報復殺人犯罪行為后,雖有投案自首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情節,但根據刑法相關條款規定,不能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應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 受害者家屬:庭上下跪求判兇手死刑 受害人羅嬌的父母則當庭提出撤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的請求,懇請法院判處李朋死刑并立即執行。羅嬌父母說,李朋殺害羅嬌后,無論是李朋本人還是其家屬都從未對他們賠過禮,道過歉。尤其是嫌疑人李朋,在法庭上對殺害羅嬌一事從無悔改之意,讓他們十分寒心,給他們心靈上帶來極大的創傷。此前,李朋父母雖然給了他們家8萬元作為羅嬌的安葬費,但這筆錢他們可以退還給李朋父母,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要李朋血債血還,殺人償命。” 羅嬌父母的代理人余清林律師說,李朋故意殺人的主觀惡意十分明顯,殺人后毫無悔罪表現,其在公共場合連捅被害人十余刀,其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能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11時多,庭審剛一結束,死者的父母就從旁邊公訴人的桌子邊快步走到法庭前面,雙雙跪倒在法官面前,哭著向法官說,希望判處嫌疑人死刑。見此情景,審判席上的兩名法官立即跑過來,將兩人攙扶起來。 嫌疑人:當時很生氣,就想捅她兩刀 在法庭上,嫌疑人李朋身穿黃色馬褂,剃著小平頭,自從進入法庭那一刻起,他幾乎都是低著頭,面對法官、律師以及公訴人的提問,他回答的聲音都很小,針對有些問題,他干脆閉口不答。在法庭上,他既沒有主動認錯,也沒有向死者的父母親賠禮道歉。面對公訴人宣讀的相關證據,以及法官的提問,他都表示沒有異議。就連庭審結束后,法官要求他說出自己最后的陳述時,他卻回答說,“沒有!” “我們是男女朋友,已經談了三個月的戀愛。因為遭到了她(羅嬌)的拒絕,我才捅了她幾刀,大約就5刀吧!當時很生氣,就想捅她幾刀。”嫌疑人李朋在法庭上稱,捅傷死者后,他回到賓館割腕自殺,并向自己的父親打電話說自己殺人了,在父親的勸說下,他才到派出所自首的。 李朋在法庭上對公訴方提供的證據表示認可,對公訴方的指控不予辯解。其辯護人稱,李朋雖然實施了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但其作案后,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請求法庭在量刑時,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審判法官表示,此案待合議庭合議后,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