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滑縣 訊(馮軍強 張寧寧/文 張晨雨/圖)6月27日,滑縣法院對劉某、范某等8起拒不執行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等涉嫌拒執罪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開庭、集中審理、集中宣判,有效震懾了拒不執行生效的判決、裁定犯罪行為。
自訴人王某某與被告人劉某某、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告人劉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亦未向法院申報財產。滑縣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某某作出拘留決定后,劉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6個月。通過庭審,其余7名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合議庭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不同情節,當庭宣判,分別作出判處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等判決。 打擊拒執犯罪是解決執行難的“牛鼻子”工程,通過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形成強大震懾,讓群眾知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不僅要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乘不了高鐵坐不了飛機,還有可能蹲監獄,督促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 通過“打”字當頭,滑縣法院打出了執行聲威。截至6月27日,滑縣法院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141件143人,其中公訴案件6件7人,自訴案件135件136人,其中14案1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75起案件得到和解執行,標的800余萬元。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微信:2230587892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