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溫州網-溫州商報 訊: 3月18日清晨6時許,在海螺小區門口,一輛本田鋒范牌轎車被燒毀,經鑒定車輛損失6.45萬余元(車主鄭女士喪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資格)。 3月18日晚上11時許,在東嶼農貿市場附近,一輛別克賽歐轎車被燒毀,經鑒定損失9850元,車主索賠8萬元損失。 3月18日晚上11時許,在海螺小區門口,一輛起亞霸銳牌越野車被嚴重燒毀,車主索賠10.48萬余元。 3月19日晚上11時許,在方正大廈對面的道路上,一輛本田鋒范牌轎車被燒毀,車主索賠6.603萬元。 3月20日晚上8時許,在海螺小區附近,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被燒毀,車主索賠8.2萬余元。 3月21日清晨6時許,在方正大廈附近,一輛路虎越野車被燒毀,車主索賠34.55萬余元。 3月21日晚上8時許,在海螺小區一河邊,一輛別克君越轎車被燒毀,車主索賠23.83萬余元。 ☉商報記者 戚祥浩 通訊員 鹿軒 去年3月,市區飛霞南路海螺小區周邊數輛車接連失火。警方調查后,鎖定家住海螺小區的胡某縱火燒了其中7輛車。昨天,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被告胡某在庭上情緒激動地翻供,反復稱“我沒有放火”。法庭上,檢方也坦言,本案目擊證人、監控等直接證據比較少。 那么,胡某作為嫌犯,又是如何一步步浮出水面,檢方指控他的依據是什么?隨著庭審深入,一切漸漸地明晰起來。 監控視頻的一個關鍵細節 去年3月20日,馮先生將自己的豐田凱美瑞牌轎車停放在海螺小區路邊時,突然從前擋風玻璃處躥出一團火,整個車子被燒毀報廢。而在之前,海螺小區已經有多起車輛被燒,都是車頭部分燒損嚴重,擋風玻璃燒毀,車窗、車尾完整。 消防部門認為,車輛起火原因均系擋風玻璃與引擎蓋之間的雨刮器處起火,非車體自燃,不排除人為縱火原因。 而公安機關試驗后發現,用打火機點燃機動車雨刮器下的塑料層,30秒之后便可燃燒。 馮先生的車子被燒毀后,警方調取附近路段監控,發現了一個十分關鍵的細節:一名可疑男子在案發時間,多次穿越馬路,而且還在馮先生的車輛旁停留1分鐘左右,該車輛之后冒煙起火,隨即被燒毀。 警方又調取了周邊監控發現,可疑男子曾和一名過路女子交談。昨天,檢方出示有關該女子的證言,該女子指認當天與其攀談的是她前同事的兒子——胡某。胡某告訴她,自己從丈母娘家回來。 9份筆錄和2份悔過書 昨天法庭上,檢方坦言,本案目擊證人、監控等直接證據比較少。而胡某最終被指控的是燒了7輛車。庭審時,檢方出示事發地點路線圖、火災報告、監控錄像等7組證據證明胡某實施了放火行為。 檢方說,被作為犯罪嫌疑人逮捕的胡某,在公安偵查階段,共做出9份筆錄并書寫過2份悔過書。 第一份筆錄:被告人沒有承認燒車,但供述了自己3月20日晚上的行經路線,與監控反映的被告人活動路線基本一致。 第二份筆錄:被告人對采用抽煙用的一次性打火機點燃汽車雨刮器下塑膠板的行為予以供認。 第三份筆錄:對做筆錄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錄音反映的內容與筆錄內容相一致。 第四份筆錄:公安人員問被告人有沒有其他犯罪事實時,被告人稱只有一次,并拒絕簽字。 檢方指出,在做第五份筆錄前,即3月30日,胡某寫了一份悔過書,稱自己燒了三輛車。隨后所做的第五份筆錄,交代了自己燒三輛車的事實。之后,胡某又寫了第二份悔過書,稱自己燒了四輛車。 第六份筆錄:被告人又交代了4起點燃轎車事實,并供述了作案時間。 在此后第七~九份筆錄,被告人對自己供述的7起燒車事實進行了梳理,對所燒車子類型等作了交代,供述比較穩定。 “他還在在紙上畫出了自己的行經路線,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燒車。”檢方說,胡某交代稱,他覺得這些車都是日本車,所以用打火機點燃燒掉,車子之所以被燒掉,應該是質量問題。 檢方還出示胡某一名工友的證詞證明,事發期間,胡某上夜班。每天上下班時間為晚上11點30分至次日凌晨5點30分。而車子被燒的時間大都在清晨6點或者晚上11點左右。 被告人當庭翻供稱沒有放火 在檢方宣讀起訴書時,胡某不時玩弄手指。 公訴機關指控:去年3月18日至3月21日,胡某在其居住的鹿城區海螺小區周圍,以及從其住處到鹿城區東嶼路塑廠上下班途經的飛霞南路兩側,使用其隨身攜帶的一次性打火機,點燃多輛日系或其誤以為是日系汽車的雨刮器下的塑料層,導致被其點燃的7輛轎車嚴重燒毀。 公訴人認為,胡某故意實施放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使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胡某,你是否認罪?”法官詢問被告席上的胡某。 “所有的車都不是我燒的!具體講不清楚,我這里有一張紙,請法官采納。”胡某情緒異常激動地舉起手里已經被反復捏皺的自辯書,滿臉通紅。 對于檢方出示的9份筆錄,胡某稱:“他們說我父母身體不好,我老婆懷孕9個多月了,引誘我簽字,說簽完就放我出去。” 法官:“放火燒車,按照正常情況下,你認為什么情況下會放你回家?” 胡某:“我不懂法。” 法官:“你基本常識有沒有,請直接回答。” 胡某:“無奈。” 法官:“你有什么無奈?” 胡某:“我當時腦子里全部空白。” 法官:“既然你腦子里全部空白,這些筆錄如何形成?” 胡某:“這些都是他們(指警察)教我的。” 法官:“那上面的時間、地點、車子類型及顏色是怎么來的?” 胡某:“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們教我的。” 而對于自己之前寫的兩份“悔過書”,胡某說,也是警察教他這么寫的。回答問題期間,他時而從被告席上站起來,時而坐下,雙手不停敲打被告席上的木頭柵欄,臉背對公訴人,面朝窗外,顯得異常急躁、不耐煩,還一度流淚。 庭審期間,胡某還提到,自己受到刑訊逼供,“手被銬住,腳用皮帶往外拉”。法官反問他,在看守所內,偵查人員和審訊對象隔著鐵柵欄,他是否清楚。 胡某的辯護律師則指出,“消防稱不排除人為縱火原因,不能把縱火當唯一原因”,以及“胡某羈押地點多次變更不正常”等辯護觀點。 庭審持續了一天。法院將擇日宣判。 >>>案情回顧
7車失火 警方鎖定嫌犯 去年3月,短短5天內,市區飛霞南路海螺小區周邊多輛轎車接連失火,受損車輛的面孔驚人一致:車體頭部燒損嚴重,擋風玻璃燒毀,車窗、車尾完整。一時間人心惶惶,傳言四起。 警方通過深入調查,將其中7輛車受損的元兇鎖定為家住海螺小區的胡某。32歲的胡某,初中文化,有盜竊前科。 >>>相關新聞
一名車主因遲到喪失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資格 昨天上午,胡某被帶入法庭前,除了車主鄭女士,其他受損車輛的車主都已經等候在法庭。 “我們曾多次到胡某家里討說法,其間還一度驚動警方。”車主劉先生說,胡某家人給他們的答復都是,政府還沒有結論,現在不可能賠錢給他們。 于是, 7輛車車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近百萬元。檢方認定,被胡某點燃的7輛轎車嚴重燒毀,經鑒定損失價值合計911258元。 記者注意到,這些被燒毀的車輛有本田、起亞、豐田凱美瑞、路虎神行者、別克君越。損失最大的路虎車車主徐先生,他的車子經鑒定損失345593元。 法庭還發生了戲劇性一幕:雖然一再推遲開庭時間,鄭女士依然未前來。開庭進行了一段時間后,鄭女士才趕到。“我把開庭時間記錯了。”鄭女士向記者解釋遲到的原因。 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庭,法庭視為其自動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資格。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鄭女士過來時,一些程序都走完,她可以在本案宣判后,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海螺小區附近7車神秘失火案開庭 偵查階段被告曾寫過2份悔過書 昨天在法庭上卻反復稱“我沒有放火”)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