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黑龍江晨報 訊: 幫人“押堂子”騙了25萬 提起張芳(化名)第一次行騙要從14年前說起。1999年,50歲的她由于家庭條件十分艱苦,子女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她與外孫女相依為命,靠每月600元的收入維持生活。即便如此,只要她存下一些錢,就馬上會找人賭錢,輸光了才回家。 輸錢,張芳認為一直是自己的好運還沒到。那些日子,她幾乎每天都去某寺院祈福燒香,希望得到保佑,使她“賭運”好一些。張芳總在寺廟附近活動,因此與很多同樣來寺中祈福的佛友熟識了。有很多跟她有“眼緣”的佛友,跟她訴說遇到的煩心事。起初,張芳還耐心開導佛友,但這樣的佛友越來越多,使她想到了一條生財妙計。 第一個被騙的是在哈市經營油漆生意的徐女士。當得知徐女士家境富裕,是為剛去世的父親祈福時,張芳告訴她可以幫忙達成心愿。張芳悄悄告訴徐女士,自己曾得一高人點化,可以幫她的父親上天堂,也能幫她“增壽避災”。當天,張芳就帶徐女士回了家。根據張芳的說法,想說心愿,必先上香,上香要顯心誠要給見面禮,要在仙像下先押9999元錢,徐女士當時就放了9999元錢。隨后,張芳又稱要為徐女士的父親賜福,也要付香火錢6666元,寓意為“六六大順”。徐女士看著張芳自信的表情,還有家里供著神龕佛像,覺得張芳的道行還可以,于是就答應了。張芳還告訴徐女士回家后,一定要將老人生前穿的衣服全部用火燒了。事隔一周,張芳再次見到徐女士時,又建議讓徐女士花錢將仙請到家中“押堂子”,消災保平安。張芳編出一套謊言,說徐女士遇到了“關口”,需要解開,否則生意和家庭會有“坎”,向其索要25萬元的“通關費”等等。 嘗到甜頭后的張芳,開始以這種手段在寺院門前尋找目標。只要看到滿面愁容的女性來祈福保佑,都主動上前搭訕,噓寒問暖,幫人“消災”收取200元至幾萬元。事后,當張芳被警方抓獲時,民警問她一共騙了多少錢,她自己也說不上來:“都10多年了,我也記不清了,他們說是多少錢就是多少吧!” 認識14年 騙佛友百萬 張芳行騙的經歷從1999年一直到2013年,她利用佛友們的善良進行詐騙。到了后期,她除了替人“消災”、“過坎兒”外,還以其他手段騙錢。 2012年2月,張芳通過街頭廣告做個假身份證后,找到佛友郭先生借了46000元錢,還向郭先生的愛人借了一件貂皮大衣,說盡快還錢。后來,每當郭先生給她打電話要錢時,她都推說“過幾天”。其實,騙來的錢早已被張芳輸光了,貂皮大衣也賣了。 2012年11月,張芳又做個假房證,謊稱自己做生意需要錢,用身份證和房證進行抵押,向佛友丁先生借了3萬元錢,后來還了一些,還欠13000元錢,拖欠至今。 2005年11月,徐女士稱想給在哈市某機關幫忙的兒子辦個正式編制,張芳一口答應了下來,承諾回家找“仙”幫幫忙,當天徐女士就給了張芳2萬元“仙緣錢”。至此,徐女士因兒子工作的事情先后給了張芳33萬元。然而,編制的事情卻一直沒成,每當徐女士追問時,張芳總是推脫:“仙這幾天太忙了,過幾天的吧!”直至2012年11月的一天,兒子接到單位通知,稱要取消臨時工。著了急的徐女士才和兒子、兒媳一起來到張芳的家,質問事情到底辦得怎么樣了,辦不成就把錢退回來。此時,張芳終于承認:“妹,我對不起你,這么多年我一直在騙你!”得知錢也被張芳揮霍,徐女士等將張芳扭送到公安機關。 據徐女士回憶,她和張芳認識已經14年了,一直把她當成好朋友。她這些年先先后后給張芳的錢超過100萬。徐女士的兒子回憶說:“很多年前張芳就經常來家里玩,母親也總給張芳拿錢,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來,母親告訴我,張芳身上有‘仙’!” 據介紹,由于張芳的犯罪時間長,詐騙數額也從幾百元至數十萬元不等,一些受害人已經找不到了,張芳的實際詐騙金額應不止這些! 九次去澳門賭輸了百萬 張芳詐騙來的錢沒有改善自己的生活,直到她被捕時,她仍穿著破舊的衣服,居住在不足20平方米小屋里。張芳的外孫女說,她從小就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沒給自己買過奢侈品,甚至連新衣服都很少買,家里吃、穿、米、面等生活用品,都是媽媽送來的,但姥姥唯一的喜好就是買“黑彩”,家里至今仍存放著很多“黑彩”的“票據”。 張芳的錢全部都用在了賭博上。起初,張芳騙到了錢只是和周圍人打打麻將、撲克,但她的技術并不好,總輸錢,而且她也對這種小賭不感興趣了。隨著騙來的錢多了,聽說有人買“黑彩”一下就中了500萬,她認為這是一個“發家致富”的好機會。張芳開始迷沉于研究“黑彩”,大量購買“黑彩”,多的時候一天就買4000元的“黑彩”,結果輸多贏少。后來,她從電視上得知澳門有很多賭場,什么賭具都有,特別刺激。張芳通過旅行社到澳門進行賭博,直至她被捕時,她自稱已經去了9次澳門,每次輸10多萬才會收手。 庭審中,張芳說,她裝神弄鬼騙錢的門路,是從小時候看到鄰居給人“請仙”治病學會的,一些“行話”她都明白,她對外謊稱自己有“仙”附體,能開天眼,通過看點燃香火,明斷禍福,與人消災。一來二去,大家相互介紹,她的名字就忽悠出去了,吃起了“神仙飯”。當法官問她:“你覺得你為佛友們消災有作用嗎?”張芳回答:“病和坎在他們身上,有沒有效果,我咋知道?” 近日,哈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張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30萬元。□記者 張智威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