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判決賠償義務被拘留
四川綿陽市拘留所所長督辦調解案結事了 中國傳媒聯盟 訊(蔡勇 特約記者 趙銀熙 文/圖)日前,四川省綿陽市拘留所被拘留人劉兵(化名)出所后,專程將一面“謹業調解 精準執法”的大紅錦旗送到綿陽市拘留所,以此感謝拘留所在他被拘留期間的法治宣傳教育和組織當事人調解化解了矛盾糾紛。 ![]() 【案情回放】 A 拒不履行判決義務被拘留 現年42歲的劉兵是綿陽市安州區人,現居住于綿陽市游仙區。劉兵曾有一臺客運車掛靠在綿陽某運輸集團,特聘請了馬東林(化名)為駕駛員幫其開車掙錢。2015年的某一天,馬東林在出車中突發疾病,經及時送往醫院救治無效最終死亡。 之后,馬東林之親屬將相關賠償事宜訴至游仙區人民法,請求法院依法依規判決劉兵賠償義務。游仙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依法判決劉兵負40%賠償責任,需賠償馬東林的喪葬等費用近27萬元。劉兵不服判決,遂先后上述至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院,經審理均獲維持游仙區法院原判決。自法院判決生效以來,劉兵始終未履行法院裁決。今年3月,被游仙區人民法院在執行專項行動中依法依規對里并處以15日行政拘留。 B 教育轉化劉兵認錯改錯 劉兵被司法行政拘留送進綿陽市拘留所后,因個人償還能力不足,同時對法院判決心存不服,思想上始終想不通,情緒十分低落。對此,主管民警張永武及時與游仙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聯系,在進一步了解此案的具體情況后,及時將案件祥情和劉兵被送進拘留所后的思想狀況及其家庭具體情況等給所長向性偉作了詳細匯報。針對此情,向性偉要求主管民警要針對矛盾糾紛認真做好雙方的思想引導工作,盡最大努力化解劉兵和馬東林的親屬之間的矛盾,并安排嚴加杜副所長具體負責抓好這一矛盾的化解工作,由管教民警張永武、楊劍軍、薛力負責對其進行法治教育轉化和矛盾化解工作。 之后,主管民警張永武再次聯系游仙區人民法院,又了解到游仙區人民法院曾召集雙方進行過調解但未成功,同時馬東林的家屬曾一并把綿陽市某運輸集團告上了法庭,但劉兵把責任全部攬到自己身上,表示與綿陽市某運輸集團無關。進一步了解情況后,對劉兵進行了針對法治宣傳性教育。副所長嚴加杜親自對劉兵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事訴訟法教育。在親情會見時,主管民警張永武對其親友宣講了相關法律法規,促使其親屬主動對劉兵進行勸導,幫助其認識錯誤。 針對劉兵現已離婚,且上有70高齡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兩個孩子需要撫養,履行法院判決給付義務存在具體困難的實際情況,民警楊劍軍、薛力于“法、理、情”對劉兵進行了談心談話和教育引導,促使劉兵認錯改錯主動寫出了思想認識,同意雙方通過調解徹底解決矛盾糾紛。 3月22日、25日、29日,主管民警張永武先后3次聯系劉兵的多方親友到拘留所會見劉兵,并從親情的角度出發,希望親戚之間相互幫助,促使劉兵的親友愿意借錢給劉兵履行法院判決的賠償給付義務。 C 所長組織調解案結事了 3月29日,劉兵再次寫出了認錯改錯的思想認識。在此基礎上,副所長嚴加杜又一次通過個別談話對劉兵進行了專門教育,促使劉兵主動提出調解申請。在主管民警的積極協調下,劉兵和親屬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一是劉兵先給對方支付3萬元,然后每個月支付1000元,按法院調解的數額,直到支付完債務;二是根據劉兵家庭的困難具體情況向親友幫忙借,一次性解決賠償13萬元,案結事了。劉兵初步制定了還款計劃,同時給法院寫出了悔過書,并申請綿陽市拘留所協調法院和對方當事人通過調解解決矛盾糾紛。 據此,綿陽市拘留所所長向性偉及時與游仙區法院執行法官聯系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最初,馬東林之親屬不同意劉兵方面的解決方案,按照法院判決一分錢也不愿少。主管民警張永武又多次給馬東林的親屬白某某及白某某的親友做思想工作,最終促成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4月1日,在游仙法院執行法官和綿陽市拘留所所長向性偉及管教民警的見證下,劉兵當場支付給馬東林親屬白某某3萬元,并于4月2日支付給馬東鄰的親屬白某某11.5萬元,共計14.5萬元,案結事了。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