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龐佳 趙銀熙)“2018年1月30日前,如果你們拿不到30%的本金和利息,就到法院來,我們將立即啟動執行程序,一定讓你們盡快拿到錢。”近日,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申東親自坐堂采取“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17起旅游合同糾紛案件,使其原、被告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案結事了。 2013年12月15日,原告武某、侯某、劉某等17人與被告某旅行社唐某簽訂了《出境旅游合同》,約定地點為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但實際旅游地點僅去了國內云南省,且途中交通和食宿并未履行合同約定條件,雙方為此發生糾紛。 2014年5月19日,經平武縣文廣新旅局出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協議生效后,被告某旅行社唐某卻一直未履行調解協議。今年1月22日,春節前5天,武某、侯某、劉某等17人將唐某起訴到平武縣法院,請求按協議約定,退還8萬余元費用并承擔同期信用社貸款利率3倍的利息。 面對涉案人數多、跨度時間長等情況,院長申東決定獨任審判,對這起旅游合同糾紛案件進行審理。在2月8日的庭審中,申東通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認定雙方爭議的焦點后,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并將重點放在了調解上。促使原、被告雙方最終當庭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唐某在2018年1月30日前,支付17名原告30%的本金及利息,在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17名原告70%的本金及利息。 “院長親自為我們審案,雖然當庭沒有拿到錢,但我們心里有底了!”拿著《民事調解書》,武某等原告十分感激。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