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陽瘋 狂轟濫炸的垃圾短信終于要被治理了。 上周五,國務院在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征求大家的意見。根據慣例,這個意見稿基本也是正式文件。治理垃圾短信似乎由此有法可依了。 修訂草案中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固定電話、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廣告。如果違反本法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電信管理的規定查處。 但是,草案中并沒有給出查出違法行為如何處理的細則,而且執法部門也是電信行業的主管單位。查詢資料顯示,國務院2000年9月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信息產業部2006年實施的《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以及2012年修訂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對手機垃圾短信廣告并沒有直接的處罰規定。 于是,我們不禁要問:垃圾短信能治理好么? 先來看看垃圾短信到底有多瘋狂。工信部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三大電信運營商清理關停違規短信端口7萬余個,攔截垃圾短信超過100億條,處理違規個人號碼6.5萬余件次。100億條,平均到10億手機用戶上人手10條。這還只是攔截的垃圾短信,實際數字只會多不會少。 關于這些垃圾短信的來源,工信部也總結了三類:一是“點對點”垃圾短信,二是端口類垃圾短信,三是“偽基站”發送的垃圾短信。但實際上,除了偽基站能暫時屏蔽運營商信號外, 大部分垃圾短信都需要經過運營商。因此運營商如何作為就成了關鍵。 這里不得不提下10年前瘋狂搶錢的SP業務。當時眾多SP廠商與運營商合作,設置各種陷阱服務大肆圈錢。由于SP廠商和運營商利益捆綁,運營商占大頭,對SP的作惡行為也只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隨著用戶的覺醒以及輿論的壓力,后來這些業務只有短/彩業務被運營商全力保留了下來。 垃圾短信也就在這個業務里找到了溫床。堅守的SP廠商通過運營商開放合作的端口對接,取得用戶數據,再推送各種內容,這里面就包括了大量的垃圾信息。 也就是說,如果運營商關閉發布垃圾短信的端口或者采取技術手段屏蔽,這些垃圾短信的身影都會消失。但這也就動了他們的奶酪。當然,運營商們也在慢慢對垃圾短信進行管控。筆者曾經歷過的大致有以下幾種: 一是開通了投訴渠道,但不會主動告知。如果有用戶投訴,一般會屏蔽發信息的端口。 另外,省市地區每月設有投訴垃圾短信的最低數量,超過數量,相應主管就會受到一些懲罰。這里面有KPI。 二、控制群發信息的質量和頻率。與運營商合作的SP廠商通過端口號對用戶下發信息,從每天到每隔三天或者是每周,都在不斷調整下發的頻率,并對內容作了精細化,匹配手機用戶的愛好等行為。投訴較多的地區,甚至會暫停一段時間。這里面SP廠商的作用大部分是為了幫助運營商提升用戶流量水平,特別是3G戶均流量。 三、關閉一些影響惡劣業務也一般的端口號。一方面是整個社會輿論的訴求,需要運營商們做出相應的反應。另一方面,老端口號的關閉并不意味著結束,往往會出現一個新的端口號和合作伙伴。 但是,這些主要還是面上功夫,真正讓運營商們全部關停短/彩端口,除非運營們能找到一條新的收入增長渠道。雖然從春節放假期間的短信數據來看,全國短信發送量首次出現大幅下滑的趨勢,達到41.57%。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運營商們還得依靠短/彩信保持收入來源,特別是依靠短/彩下的SP渠道來提升自己的流量業績。一定程度上說,SP廠商也充當了運營商們的炮灰。 這方面,跟房地產和地方政府的關系類似。上面喊得響,政策也挺好,下面也回得響,做得足,但傷筋動骨的事,特別是與GDP或KPI相關,大家還是嘻唰唰。而房地產商賺錢的同時,也就必須得背負些罵名了。 因此,草案修改的內容直接打擊的是SP廠商和運營商,但作為傳統的既得利益者,在沒有可替代的收入來源渠道時,是不會這么輕易完全關閉這條垃圾短信的大門。接下來,一方面需要細化廣告法或者電信條例,真正做到對垃圾短信的懲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監督和執法單位是不是還得考慮與電信主管部門區分開來呢?誰舍得對自家人下重手? 當然,這還是治標不治本。在微信等社交工具的沖擊下,以及國家對虛擬運營商的支持,短/彩信的路將會越走越窄,直到她壽終正寢的那天。這樣的被革命不會馬上到來,但如果運營商還如此放任垃圾短信的肆虐,不真正扼殺,吃老本不愿意自我革命,不拓展新的收入渠道,那一定會自食其果。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