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陽市龍安區人民法院東風法庭曹庭長,成功審結的一起民事案件,完美地詮釋了法官依法斷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原告人袁某和被告人王某,是相距不遠的鄰居。因巴掌大的一塊地方,爭吵無數,并發展到大打出手,結果是雙方均被行政拘留。從此,在彼此的心目中結成了死仇。馬家鄉政府、村委會都曾參與過調解,可雙方心底的冰凍始終不能化解。 2019年,該糾紛最終鬧到了龍安區人民法院,曹庭長得知后,親任主審法官,不懼炎熱艱辛,親自前往現場詳細勘察,又對村民和村干部走訪調查,獲得了真實可靠的一手材料。 庭審時查明的事實是:原告人袁某住宅東側有條村民種地的小路,與鄰村村民種地的小路相接,隔路與原告人袁某住宅相對應的便是被告人王某打曬糧食的場地。原告人袁某為行走寬暢,要占用被告人部分打曬糧食場地拓寬小路。按農村風俗習慣,好說好商量,完全能達成占地補償協議,這就是老百姓口中常說的“理”。然而,農村偏有不通情理,還好裝懂法的“好事者”,從中作梗,致使雞毛小事釀成傷害的大事,雙方均受到懲罰。 歸納出焦點后,主審法官曹庭長意識到,雙方不計成本,賭的就是一口氣。如果僅從法律的層面審斷,關鍵的是雙方都沒有有效的土地使用證作為依據,無論如何判決,勢必都會引起上訴,越斗仇越深,簡單的糾紛沒有化解反而凝聚成更深的矛盾。不但浪費司法資源還要勞民傷財,影響社會的穩定;如果按照農村常理審斷,或許還是有矩可循,也符合法律定義上的“公序良俗”。若再曉以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鄰里之情,極有可能達成彼此諒解、退讓,不再劍拔駑張。心中有了方案,主審法官曹庭長開始將雙方分開耐心勸導,經過不厭其煩講解、說教,雙方堅守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打開了缺口,他一鼓作氣,雙管齊下,三方的心理共識逐漸得以重合,最終達成了原告人占用被告人的打曬糧食場地,給予占地補償6500元,雙方再不追究的調解意愿。 這起民事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體現了一個法官的敬業精神,更體現了一個法官高超智慧。這不僅超越了呆滯的“案結事了”,更可贊的是化解了雙方心中的冰凍、渴望握手言和。使社會穩定有序、讓百姓安居樂業,這才是法官依法斷案的最高境界。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