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百靈環保網 訊,9月14日,在涉縣法院刑事審判庭,由院長申文清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郭某某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并當庭宣判。被告人郭某某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00元。這是涉縣首例因環境污染而判罪入刑的案件,涉縣縣人大代表、企業代表、環保局全體、部分行政機關負責人等共計260余人參加旁聽。
環境污染案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底以來,被告人郭某某在沒有取得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在涉縣西戌鎮龍西工業區旁邊巖城耐火材料廠西側建一黑窩點,非法加工危險化學品粗酚,并將生產中產生的廢液直接排到廠內西北角的滲坑里,污染物排放量達1000余噸。2017年4月黑窩點被縣公安局、環保局聯合查獲,經檢測所排放到滲坑里的液體屬于危險廢物,危險特性為T(毒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
院長申文清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 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控辯雙方主要圍繞排放污染物的數量進行舉證、質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申院長和合議庭成員和議后對該案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充分彰顯刑責治污的司法威嚴,對那些盲目追求經濟利益而致環境污染于不顧的犯罪分子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有力助推了涉縣生態文明建設。
合議庭對被告人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縣人大副主任張醫平攜人大代表一行8人對庭審工作進行了評議。張主任和人大代表一致認為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審判長駕馭引導有力、氛圍嚴肅莊重,給大家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課。
人大代表評議案件 申文清院長在案件評議結束后,感謝縣人大一直以來對法院工作的監督和支持,明確表態,涉縣法將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建設“富強涉縣縣、美麗涉縣、幸福涉縣”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編輯:孫國雷 審稿:牛燕軍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