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訊(葉佩林 張倏越 趙銀熙)吹噓社會關系網廣泛能運作工程,私刻公章與他人簽訂協議,騙取受害人工程保證金520萬元。近日,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此案,依法判決魏某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 【案情回放】 虛構工程私刻公章實施詐騙 2014年4月,崇州市34歲的魏某某通過好友黃某的介紹,認識了楊某,魏某某稱自己的社會關系網十分廣泛,能將成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ICON”云端項目幕墻工程運作給楊某,楊某對此深信不疑。 2014年5月14日,魏某某與楊某讓黃某作公證人,簽訂了“ICON”云端項目幕墻工程《協議書》,按魏某某要求,楊某當日預支保證金20萬元。之后,楊某多次催問工程進展情況,魏某某均以蓋有偽造印章“成都市高新區管理委員會”的中標通知書給楊某,以此隱瞞非法占有20萬元的故意犯罪。 2014年8月份,魏某某虛構可以通過其表舅葉某運作“成都第二機場幕墻工程”給楊某承建為由,誘使楊某以黃某為公證人,于2014年8月1日與其簽訂了項目《協議書》,楊某當日轉賬支付給魏某某項目運作保證金200萬元。 2014年8月3日,魏某某偽造成都第二機場建設指揮部公章,出具收到楊某200萬元的收據。事后幾個月,魏某某分別向楊某出具了偽造的成都機場參與幕墻工程確認函,延遲投標報名通知及參與裝飾裝修幕墻工程確認函,以此隱瞞犯罪。 2014年12月,魏某某編造了成都市天府新區體育主題公園項目,謊稱其表舅葉某是該項目負責人,可以將該項目承包給楊某。2014年12月13日,雙方再次以黃某為擔保公證人,簽訂了《體育館項目代理協議書》。之后,楊某向吳某某借款300萬元,分兩次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魏某某。魏某某偽造成都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成都天府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成都片區管理委員會的公章,出具《XX中央公園第七號標段項目承建確認書》給楊某。之后,魏某某與楊某于2015年8月25日雙方再次簽訂《體育館項目委托協議的延期補充協議》,就詐騙事實繼續隱瞞,欺騙楊某。 【法院判決】 領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 楊某最終發現自己上當受騙,遂向綿陽市公安機關報了案。 2016年12月12日,魏某某在接到警方電話通知后到達綿陽市公安機關,在警方調查階段魏某某如實交代了詐騙楊某520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述跟楊某簽訂、出具的協議均系虛假,加蓋的公章均系私刻偽造。 案發后,魏某某陸續退還騙取被害人楊某支付的工程保證金283.2萬元。 今年6月,綿陽市游仙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魏某某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魏某某案發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減輕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一審判決魏某某犯詐騙罪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40萬元,繼續追繳魏某某詐騙贓款236.8萬元退還楊某。 一審判決后,魏某某以量刑過重提起上訴。在審理過程中,魏某某近日又撤回上訴,表示服從一審判決。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