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烏木案就是“民告官”,2013年1月16日,原告吳高亮出示法院公布的行政鑒定書。(本報資料圖片)
異地審“民告官”敢告的人翻了一番 省高院在成都、廣安兩地法院試點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后,變化顯著 中國傳媒聯盟 據 @華西都市報:“民不告官”,這句古話如今正在得到扭轉。“民告官”不再是老大難。自從四川省高院在成都、廣安兩地法院試點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后,“民告官”大多實現異地法院審理。據相關數據顯示,與試點前相比,四川廣安去年“民告官”的案件比2012年翻了一番。 曾有社會學者說“當一介草民與政府部門對簿公堂時,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正漸行漸近!”這句話正在得到印證。四川省高院決定在部分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內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工作后,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選擇了成都和廣安兩家中級法院作為首批試點法院。 成都和廣安行政訴訟異地審 不久前,因一起糾紛,廣安區的一家建筑公司將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院。與以前不同的是,受理此案的并非廣安區人民法院,而是前鋒區人民法院。隨后,前鋒區法院行政庭法官通過巡回審判,最終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廣安行政庭庭長李勇說,這是行政訴訟相對集中管轄,從去年5月1日開始在廣安試點。目前,廣安轄區的“民告官”,大多由異地法院審理。與廣安一樣,成都也試點了這一模式。郫縣法院行政庭庭長范華良告訴記者,去年9月10日后,郫縣新接的行政訴訟案件,均交由新都法院立案、審理。 打消顧慮后敢告“官”的越來越多 記者昨日從四川省高院獲悉,成都和廣安兩家中級法院作為首批試點法院,省高院要求試點法院在推行集中管轄試點的同時,結合巡回審,切實保障群眾的訴權。 “試點后,行政訴訟案件明顯出現了兩大變化。”李勇說,一是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受到外部的干擾明顯減少;二是作為被告,行政機關應訴的積極性明顯增加了。這些變化在李勇出具的數據中得到佐證,2012年,廣安受理行政訴訟案件116件;試點后,這種案件猛增,去年共有236件。 “試點前,很多人可能擔心不公正。”李勇認為,異地法院審理,這讓很多人沒有了顧慮,敢告“官”的人自然越來越多了。 龍泉新都雙流 集中管轄區縣行政案 成都法院的試點工作在去年9月10日開始。成都市中級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指定龍泉驛、新都和雙流3個法院集中管轄中心城區以外的行政案件。去年9月10日之前立案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由受理法院繼續審理。據了解,成都5城區和高新區暫不在第一階段試點區域。 自試點工作開始后,郫縣法院行政庭的工作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不會比以前輕松。”范華良說,除了還要繼續審理的去年9月10日之前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外,非訴訟類行政案件的審查和執行成了工作重點。“現在還是有郫縣的群眾到郫縣法院來立案,我們會將材料轉交給新都法院。”范華良說。專家觀點民告官不可怕 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特色城鎮化研究中心城鎮化法制保障研究所所長章志遠建議,我國行政法治發展模式應向回應型轉變。民間與政府的糾紛,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來解決。“民告官其實不可怕,應當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打造成解決糾紛的主渠道。”章志遠說。新聞鏈接行訴法23年來首修 去年底,在京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一個重要議題就是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這是行政訴訟法自1990年施行以來的首次大修。其中,行政機關不得干預、阻礙法院立案;擴大受案范圍,可口頭起訴;異地管轄,減少行政機關干預審判;不執行法院判決,可拘留行政官員,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四大焦點問題。 對話省高院:行政審判基層法院受干擾較多 昨日,有關行政訴訟試點集中管轄相關問題,四川省高院進行了一一解答。 華西都市報:在試點之前,“民告官”的現狀是怎樣的? 省高院:當前影響行政審判工作發展的因素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門不理解、不配合、不尊重甚至干預法院受理和審判行政案件的現象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影響了法院獨立、公正行使司法審查權和行政審判職能作用的發揮。 從實踐情況看,行政審判遇到干擾相對較多的是基層法院。有的地方司法環境欠佳,案件的受理和審理往往受到不當干預。 華西都市報:這種試點的意義在哪? 省高院:這些探索和實踐,有利于進一步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境、統一司法標準、促進司法公正,回應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司法訴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華西都市報:四川兩地試點實施后,有何變化? 省高院:行政訴訟試點集中管轄在成都和廣安試點后,主要有五個大變化。一是有效促進了依法行政;二是群眾的訴權得到了明顯的保障;三是提升行政審判的公信力;四是便利開展行政協調;五是有效整合行政審判人力資源。 華西都市報記者吳柳鋒試點內容
成都:龍泉驛法院 管轄原青白江、新津、蒲江、雙流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雙流法院 管轄原溫江、新都、邛崍、崇州、大邑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新都法院管轄原龍泉驛、都江堰、彭州、金堂、郫縣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廣安:前鋒區法院 管轄原廣安區、鄰水縣、華鎣市、前鋒區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武勝縣法院 管轄原岳池縣、武勝縣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