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只有制定松緊適度的監管政策,鼓勵創新和防范風險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才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隨著2015年7月18日央行、工信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部委《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監管部門也先后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有關實施細則。總體來看,我國互聯網金融從將監管提上日程到《指導意見》發布,以及實施細則的最終落地,使得千呼萬喚的指導思想和規則等都得以落實,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總體框架基本成型。 業內人士表示,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過程中,如何處理好創新與風險的平衡的問題,是創新監管中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我國為了適應經濟新常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金融領域中也有相應的規定和行動。互聯網金融從技術創新起步,歷經產品創新、平臺創新、組織創新、市場創新之后,正亟待制度創新和監管創新。需要用互聯網的思維和互聯網的技術進行監管。 再次,技術創新與監管創新因應。監管創新應以落實創新驅動戰略為前提,創新驅動既要發揮技術創新作為核心的作用,同時也要重視制度創新的保障作用。如果只有技術創新那就像是一個汽車只有發動機,沒有方向盤,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需要由制度創新來正確引導,才能保障在正確的道路上加速前行。隨著今后基于互聯網的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興技術相繼問世,監管創新就顯得越發重要,監管必須跟上技術進步和產品更新的腳步,而不是用傳統的監管方法,讓新的產品和技術適應原來的監管模式。 浩祿金融董事長凌正表示,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獨特的內容和豐富內涵的經驗,同時也將會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進行動態的調整,這是互聯網金融1.0版。今后期待在各界共同努力下把這些經驗進一步進行提升,對于頂層設計進行落地、實踐,從而實現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的2.0版早日實現。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仍然是機遇和挑戰并存。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事物是大勢所趨。如何在當前的法律框架內將軟法與硬法,柔性與剛性管理相結合,在現代法治框架內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仍有待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