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華夏財經網 訊:據統計,2015年前11月的P2P規模已突破1.25萬億,與其市場一邊向好的另一邊是部分問題平臺違約跑路、涉嫌違規被調查等現象的發生,而呼吁監管細則出臺的聲音一直也從未停止過,近日,據某接近監管層的P2P業內人員透露,辦法征求意見稿最快將在兩周內下發,隨之行業所擬定的監管邊界也將浮出水面,意見稿釋放的監管思路和之前預期的沒有特別大的出入。比如仍然要堅持信息中介定位,實施一些禁止調控,同時采取地方行業協會等組織來配合監管。![]() 從此信息不難看出,P2P行業的“監管時代”已迎來倒計時。 而回看P2P亂象叢生的原因,我們不難發現,主要體現在“信息中介”變身為“信用中介”,剛性兌付普遍化、多重業務交叉以及信息披露嚴重不足等問題,而這些現象也是一直制約監管規則發布的重要因素。 剛兌亂象背離“信息中介”定位 目前,P2P行業走向合規的主要障礙,來自于其信息中介的實質定位仍然無法實現,由于行業性的剛性兌付無法打破,其背后潛藏的風險積聚、轉移等問題尚不得化解。 據了解,由于《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禁止平臺提供擔保、增信,多數平臺轉而將“剛性兌付”的期望寄托于風險備付金機制或第三方擔保、投保等渠道對逾期債權進行兌付的模式進行“曲線增信”;同時,一些平臺所采取的保險公司投保模式也代表了P2P平臺外部增信的一種新趨勢。 為何剛性兌付無法被打破? 多數平臺之所以要保證平臺債權的本息兌付,一方面是為了顧及其平臺的資產信譽,另一方面則將其解釋推脫為“保障投資者利益”的動機。 一位P2P高管就辯稱,“去擔?;?rdquo;也是平臺方的訴求,但之所以實施保障本息,實際上是為了照顧投資者的訴求。 一方面,多數P2P的剛性兌付雖然在部分期限內保障了投資者利益,但其背后動機仍然在于增加平臺資產的信用商譽,以擴大其資產規模與盈利;另一方面,多數P2P以保障投資者本息之名義采取剛性兌付策略時,已讓P2P背離了信息中介的定位,并異化為準信用中介。 若監管層持放任態度,絕大多數P2P將出于前述動機,爭先恐后地為平臺引入各類增信措施,并陷入惡性競爭的囚徒困境,并催化行業風險的進一步積聚與擴散。 創新業務交叉暴露監管盲區 擺在P2P行業合規性面前的第二道障礙,則是諸多P2P同時存在基金銷售、自動債權投資、定向委托投資理財等其他業務的問題。 據調查發現,P2P在經營債權信息中介業務的同時,還在同時經營其他業務。如人人貸在其網站開設債權業務的同時,其還存在公募基金代銷、薪計劃、U計劃三大類業務;而網信理財在經營網貸業務的同時也在經營著專項理財和為私募基金提供認購入口的業務。 事實上,P2P在經營債權信息中介的同時兼營基金銷售、理財產品發行等業務,將導致其平臺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和產品定位風險。 而在P2P平臺多元化經營風險中,部分“創新”業務還存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例如陸金所、你財富、網信金融等平臺下設的“定向委托投資”業務就存在缺乏對口監管約束的問題。事實上,創新業務的監管空白,也給相關P2P平臺的合規性帶來了較大的不確定性。 “信披”是風險利差的寄生溫床 多數P2P熱衷于宣傳自身“風控完善”,而卻又善于在債權標的的相關信息披露上有所保留,則是該行業走向陽光化的第三類問題,其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點: 一是當投資者所投標的出現違約時,投資者將無法預先或在第一時間知情,而P2P平臺方存在一定概率為保護平臺信譽而隱瞞壞賬事實,并對標的債權采取剛性兌付“了事”。 二是在P2P平臺向出借人隱瞞借款人的真實融資成本的情況下,平臺方收取的 “信息中介費”將具有較強的操作空間與彈性;平臺方很容易在借、貸兩方間開展收益、成本的雙邊報價,而剛性兌付的運作模式,剛好讓名義上的“信息中介費”成為業務實質上的風險利差。 三是當投資者發現所投標的出現違約后,在無法聯絡借款方的情況下,P2P平臺將成為其索償本息的第一被追責主體,而平臺的剛性兌付壓力也將明顯抬升;這一現象將進一步導致債權風險堆積于平臺方本身,讓平臺異化為貨真價實的信用中介。 安捷財富負責人表示:“有些P2P平臺為了規避責任,在信息披露方面一直做得含糊不清,模棱兩可,讓投資人在選擇平臺項目時受到極大困擾,一旦出事,也無法追求相關責任。”他還表示,P2P行業歸根結底是服務業,要想把平臺做好,信息透明、安全系數、不良貸款處理能力是平臺立業之本。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