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現代快報 訊: 四車連撞,還好無人受傷 20日早晨,王女士開著車去上班。那天是男友的生日,為了晚上美美地幫男友慶生,她穿了一雙約8厘米高的高跟鞋。開到雙龍大道附近時,車流量較大,她正準備減速通過時,高跟鞋被車墊絆住了。她慌了,后來一腳踩死了剎車。 車子很快停了下來,但不巧,一輛緊跟其后的車瞬間撞了上來。再后面是一輛越野車,司機也立即踩了剎車,然而車子“身不由己”地向前快速移動,直到撞上了前面的車。原來,后面還有一輛車撞了上來。 撞上越野車的司機走出車子,一臉無奈,他說自己是趕著去上班,速度較快,等發現前方車輛剎車時,已來不及采取措施了。 交警介紹,在這起事故中,并沒有人員受傷,但四輛車都不同程度受損,其中前三輛車都是輕微受損,最后一輛車受損比較嚴重,“因為第三輛是越野車,而最后一輛車比較小。” 高跟鞋惹禍不是第一次 據了解,有關這起事故的責任劃分和賠償問題,還在進一步處理中。交警表示,這起車禍至少暴露出兩方面問題。其一,在行車時一定要控制好車速,并保持安全車距,否則一旦發生事故,很容易“擴散”到其他車輛。 其二則是穿高跟鞋開車的問題。其實,和高跟鞋有關的車禍,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去年9月,南京六合的周小姐,就因穿了雙10厘米高的高跟鞋,開車時影響操作,在地下車庫釀下五車連環撞的意外事故。 其實,除了高跟鞋,涼鞋、拖鞋、雪地靴、坡跟鞋,也不適合當“開車鞋”。而根據《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開車時穿拖鞋、跟高4厘米以上的鞋,公安部門將予以警告并處罰金50元。交警說,愛美的女士可以備上一雙平底鞋,開車時換上。 現代快報記者 劉旌 (原標題:穿著8厘米高跟鞋開車,引發四連撞)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