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新民網 訊: 《通知》再次強調,企業的貿易(含轉口貿易)收付款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進出口或生產經營交易基礎,不得虛構貿易背景利用銀行信用辦理跨境收支業務。《通知》指出,銀行應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加強對貿易融資、特別是遠期貿易融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查,積極支持實體經濟真實貿易融資需求,防止企業虛構貿易背景套取銀行融資。銀行應加強內控督導,及時報告可疑交易,嚴禁變通執行或協助規避外匯管理規定。外匯局加大對銀行貿易融資真實性、合規性的監測力度,評估銀行交易盡職審查情況,必要時實施現場核查或檢查。 另外,外匯局將加大對貿易收支異常企業,特別是遠期貿易融資規模異常增長且具有典型套利交易特征企業的監測核查力度,按照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分類管理,對守法合規的企業繼續給予最大程度的便利化支持,對列為B類或C類的企業予以重點監管。與此同時,加大對銀行、企業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銀行未充分履行審查職責的,外匯局將進行風險提示或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有關違規行為,外匯局依照有關法規,區分不同情形,分別以外匯非法流入、非法結匯、非法套匯或逃匯定性處罰。銀行、企業有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莫)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