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家居采暖網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壓減燃煤促進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12]16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2013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13]51號)精神,進一步調整農村地區用能結構、改善空氣質量。2013年9月16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印發昌平區2013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昌政辦發[2013]38號),《通知》要求通過“液化石油氣下鄉”、“天然氣入戶”、“優質燃煤替代”、“農村煤改電”、“太陽能熱利用”、“農村既有節能保溫改造”和“推動城鎮化建設”等七項措施來確保減煤換煤、清潔空氣任務的完成。 為保證減煤換煤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通知》還頒布了相應的政策措施。其中,“天然氣入戶”、“農村取暖煤改電和農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以及"太陽能熱利用"政策,分別規定了政府對壁掛取暖爐、發熱電纜、太陽能供暖設施進行財政補貼。 其中“天然氣入戶”政策規定:區財政對每戶燃氣表以下設備(包括報警閥、灶具、壁掛取暖爐)按照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補貼,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13000元,室內取暖管線、散熱片、地暖盤管等改造費用由各戶自行負擔。 其中“農村取暖煤改電和農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規定:對完成煤改電取暖的及使用“太陽能+電”取暖的農村住戶執行城市核心區峰谷電價政策,不納入階梯電價范圍。對2013年9月1日后,新采用“發熱電纜”或者“節能電鍋爐”進行地取暖改造的農村客戶,市、區財政按照每平方米200元進行補助,每戶補助面積最高不超過80平方米(含節能鍋爐費用);對原煤爐更換“節能電鍋爐”的農村住戶,市、區財政按照爐具總價9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7000元(上述兩項政策不能同時享受)。 其中”太陽能熱利用政策“規定:農村住戶在自有住房和村集體在公用建筑安裝太陽能供暖設施的費用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承擔30%、農村住戶或村集體承擔三分之一,剩余部分由區財政承擔。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對全區農村住戶和村集體實施太陽能取暖項目整體打包,以一個整體項目向市發展和改革委申報立項。 據業內人士介紹,《關于印發昌平區2013年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具體了政府對燃氣、電采暖和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采暖的補貼政策,必將對終端市場形成一定的拉力,對相關行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據了解,為了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壓減燃煤促進空氣質量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房山區、延慶縣、懷柔區、密云縣、平谷區等區縣都出臺了相應的補貼政策。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