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東南網4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章微) 我省“單獨兩孩”放閘,3月31日正式施行。近日,不少讀者致電本報熱線968111咨詢“單獨兩孩”政策。問題主要集中在“獨生子女”認定,以及如何開具獨生子女證明。昨日,省衛(wèi)計委相關負責人解答了本報讀者的疑問。您若仍有疑問,可撥打本報熱線968111,海都記者將請省衛(wèi)計委繼續(xù)答疑。 省衛(wèi)計委提醒,生“單獨兩孩”前,先確認獨生子女身份,備齊材料后,申請《再生育服務證》(俗稱“準生證”)。 可到街道補辦獨生子女證明 好幾名讀者同問,二三十年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丟失了,如何證明自己獨生子女的身份? 省衛(wèi)計委相關負責人說,原先的《獨生子女證》已改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事實上父母僅有一個子女的,由該獨生子女的父母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獨生子女相關證明。 讀者林女士問:“非婚生育的獨生子女能不能生二孩?”該負責人答復:只要該獨生子女的父母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其父母生育子女情況的證明,證明自己的獨生子女身份,就可以生二孩。 很多人問,在我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2014年3月31日)前,已經懷二胎但未生育的,是否合法? 省衛(wèi)計委答復:這符合單獨兩孩政策,屬合法生育。應按規(guī)定補辦再生育申請審批手續(xù)。 合法生“老二”不再享晚育假 不少媽媽關心,合法生了“老二”,產假怎么算? 上述負責人答復,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女職工享受產假98天”,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晚育假。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晚育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135天(4個半月)—180天(6個月),男方照顧假為7—10日。這是對生育獨生子女的一種優(yōu)待和獎勵。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這種獎勵產假。 關于獨生認定這些問題供參考 讀者提的問題中最多的還是關于獨生子女身份認定的,記者選出幾個具代表性的問題供參考。 1.讀者方先生問:我姐姐是抱養(yǎng)的,姐弟間沒有血緣關系,但她的戶口落在我家,我能算獨子嗎? 省衛(wèi)計委答復:生育一個子女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的規(guī)定收養(yǎng)一名孤兒、棄嬰、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yǎng)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或者收養(yǎng)一名孤兒、棄嬰、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yǎng)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后又合法生育一個子女的,可以視為獨生子女。如果方先生的姐姐是合法抱養(yǎng)的,方先生和他的姐姐均可認定為獨生子女。 2.讀者白女士問:再婚夫妻有一方為獨生子女,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是否符合“單獨兩孩”政策? 省衛(wèi)計委相關負責人答復:不行。這對夫妻已有兩個子女,不符合單獨兩孩政策實施中“夫妻雙方只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的條件。 3.讀者問:我今年25歲,父母在我20歲時離婚,后父親再婚但未再生育,繼母原有一獨生女,母親再婚時她已經20歲。我算獨生子女嗎? 省衛(wèi)計委答復:您算獨生子女。單獨兩孩政策除要求夫婦一方為獨生子女外,還需滿足雙方只生育或合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和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福建省兩個條件。 “單獨兩孩”這樣申請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生辦領取《再生育審批表》;填寫并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再生育審批表》、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照,及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調查后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等材料。 2.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后,在審核、公示的基礎上,將全部材料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 3.縣(市、區(qū))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收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情況特殊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當事人。 4.審批通過后,申請人可到提出申請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取《再生育服務證》。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