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終生禁駕”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25人被判處“終生禁駕”。其中,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9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16人,且這25名駕駛員均為男性。
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肇事逃逸】 1、2018年11月10日0時許,同安區新民鎮后宅前村前埔里261-102號門口,彭某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碰撞行人李某全后駕車逃逸,造成李某全受傷送醫搶救無效于當天死亡的損害后果。彭某夜間無證酒后駕車在社區內道路高速行駛,且未注意觀察前方交通情況,發生事故后駕車逃逸,負事故全部責任。彭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被處以終生禁駕。 2、2017年09月14日02時31分許,張某龍駕駛閩DB1D**號小型轎車沿云頂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至云頂北路金山BRT站路段時,小型轎車車身右前側碰撞前方同向行駛的由鄭某祥駕駛的無牌電動自行車左側車身后部,隨后電動自行車倒地,刮擦停在路邊的閩DD7Q**號小型轎車(車輛所屬人:林某輝)左側車身后部,造成鄭某祥受傷和三輛車輛不同程度損壞的后果。事故發生后,張某龍駕駛閩DB1D**號小型轎車逃離現場。2017年09月14日17時許張某龍到湖里交警大隊投案自首。經認定,當事人張某龍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未保護現場,未搶救受傷人員,未報警,駕車逃離現場,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龍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被處以終生禁駕。 【酒后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1、2018年01月05日0時40分許,當事人毛某捷醉酒后駕駛閩DE5Y**號小型轎車沿興港路最右側車道由北往南行駛至未來海岸路段時,碰撞到前方同車道同向行駛由陳某揚駕駛的閩DJY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造成兩車受損及陳某揚受重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認定,當事人毛某捷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其行為與該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陳某揚未依法取得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但該行為與該起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不負事故責任。毛某捷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處以終生禁駕。 【涉酒駕駛發生重大事故并肇事逃逸】 2018年1月10日7時分許,許某酒后駕駛閩D5N1**號小型轎車沿翔安南路北側輔道由西往東逆向行駛至廈門大學翔安校區南門路段時,與對向行駛由吳某瓊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碰撞,造成吳某瓊當場死亡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損害后果。事故發生后,許某智棄車離開現場,隨后于當日上午10時許主動到我隊投案接受調查。經對其抽血并送檢,檢驗結果為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3.39mg/100ml。小車駕駛員許某酒后駕車逆向行駛致發生交通事故,且涉酒駕車發生事故后棄車逃逸,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犯罪,被處以終生禁駕。由于酒后駕車、棄車逃逸的違法行為,導致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拒絕對其事故賠償金額進行支付。最終,許某還要自己承擔巨額的經濟賠償。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一條 第五項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特別提醒: 終生禁駕者,或駕照被暫扣、注銷、吊銷者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屬于無證駕駛,警方將依法對違法者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機動車,并處15天以下拘留的處罰。 (責任編輯:海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