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 訊:11月30日凌晨廈門市交警支隊思明交警大隊分別在嘉禾路及湖濱東路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期間共查獲酒后駕駛12起(含醉駕4起)。 案例一:凌晨醉駕心存僥幸: ![]() ![]() (男,1987年10月30日出生),察覺駕駛員鄒某藝身上酒氣重,民警立即對鄒某藝進行現場呼氣測試,測試值為167mg/dL,達醉酒標準,民警隨即對其進行血液檢測。 (二)11月30日凌晨06時11分許,嘉蓮中隊民警發現閩DU**2X小車有酒駕嫌疑,立即進行攔查,經民警現場盤查,對閩DU**2X小車駕駛員傅某才(男,1989年10月04日出生)進行呼氣測試,測試值為158mg/dL,達醉酒標準,民警隨對其進行血液檢測。 (三)11月30日凌晨05時27分,筼筜中隊民警在盤查閩GX**27小車駕駛員楊某(男,1986年06月29日出生),發現駕駛員楊某身上酒氣重,經現場呼氣測試值為137mg/ml,達醉酒標準,民警立即對其進行血液檢測,并移送移送交警支隊思明大隊辦案隊處理。 (四)11月30日凌晨6時40分,筼筜中隊民警發現閩DQ**01小車有酒駕嫌疑,經盤查,閩DQ**01小車駕駛員陳某軍(男,1978年08月14日出生),經現場呼氣測試值為100mg/ml,達醉酒標準,民警立即對其進行血液檢測,并移送移送交警支隊思明大隊辦案隊處理。 案例二:營運車輛酒后駕駛 (一)11月30日凌晨,思明交警大隊筼筜中隊出動11名警力,在湖濱東路東岳路口段設卡開展酒駕查處行動。凌晨6時24分,民警在盤查閩DTF**2營運出租車駕駛員林某忠(男,1972年02月08日出生)時,發現駕駛員林某身上酒氣重,經現場呼氣測試值為44mg/ml,達酒后標準。后續思明交警大隊將約談該營運車輛駕駛員公司。 ![]() 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