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站 訊:為有效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春運期間,翔安分局交警大隊持續加強道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2015年2月8日9時30分,翔安隧道春運公安交通執法服務站盤查過往車輛時,查獲閩DZ15**號客車駕駛人劉某持李某駕駛證進行登記。經查,閩DZ**號旅游客車所有人為廈門市**旅游運輸有限公司,載客前住泉州石獅市,駕駛人劉某(男,河南籍,身份證號:41272319700925****)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汽車。其行為屬于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嚴重違法行為,況且該車還是旅游客運車輛,車上還載有乘客16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民警隨即讓車上16名旅客下車,并將劉某帶至到翔安分局交警大隊,依法對其處罰,有效的消除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詳見翔安圖片新聞) 2015年2月8日9時33分,同安云洋春運公安交通執法服務站盤查過往車輛時,查獲閩DY88**號客車駕駛人張某持李某駕駛證進行登記。經查,閩DY88**號旅游客車所有人為廈門市玖玖旅游客運有限公司,載客前往同安野山谷,駕駛人張某(男,河南籍,駕駛證號:41022219830919****,準駕車型:B2)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汽車。(已將相關情況通報給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本文源自:中國傳媒聯盟 糾錯QQ:2230587892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