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福建】訊:2018年4月9日,洪某躍(男,41歲,)經黃某介紹,向其購買衛生巾白片、印有某品牌商標標識的包裝袋及紙箱等原材料。隨后,洪某躍及其母親在西園街道家中開始包裝上述這批印有某品牌商標標識的衛生巾。
2018年4月10日,晉江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群眾舉報,后在洪某躍家中查獲假冒某品牌衛生巾3257包、半成品3000片、封口機一臺。據悉,被侵權的某品牌衛生巾出廠價格94148元人民幣。
洪某躍到案后,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表示自己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加上假冒品牌產品的收益比自主品牌的要高出幾倍,一時起了貪念,走上了違反犯罪的道路,洪某躍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的后悔。
洪某躍因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于2018年8月23日被晉江市公安局移送晉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本網與警方提醒,經營加工廠雖然不容易,但是千萬不要為了貪圖一時的蠅頭小利,冒著承擔法律后果的風險,鋌而走險地制假販假。(黃友恭 曾桂蓉 陳禮斌 報道)
(責任編輯:海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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