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來,西平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各項工作安排部署,緊密結合本縣實際,開展了打擊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了婚喪嫁娶、喬遷開業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取得顯著成效。自2017年起至今查處非法售賣煙花爆竹6起,行政拘留6人,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2起。
2018年1月28日,西平縣公安局柏城派出所在轄區開展平安守護巡邏時,發現西平縣某商業街有一家新開業的火鍋店正在門前燃放煙花爆竹,路邊有一大片煙花爆竹燃燒后產生的碎屑,隨后派出所民警遂將涉嫌非法燃放的嫌疑人張某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經查,違法嫌疑人張某承認因店鋪新開張,故而抱著僥幸的心理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事實。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柏城派出所做出對張某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200元的處罰。
西平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另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現在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除罰款外,個人違法信息還將被公安機關錄入違法行為人數據庫,也就是說將要留下行政違法的“案底”,如果再有燃放煙花爆竹或者違反其他行政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從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