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點心新聞 訊:別人的車在咸寧被貼了罰單,卻算到了自己頭上。車主謝先生昨日來武昌車管所年檢,遇上“躺著也中槍”的鬧心事兒。“明明是交警犯的錯,為什么要讓我買單?”對此,咸寧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由于罰款已交,違章記錄已不能修改。 昨日,謝先生介紹,前日,他來到位于武昌的車管所,為自己的新車辦理年檢,得知自己竟有一單異地的罰單沒有交清,處罰決定書上顯示,謝先生在去年5月27日17時27分,在溫泉路與茶花路交叉路口有違規停車的記錄,罰款100元。謝先生從事酒店管理工作,經常在外地出差,所以沒有多想,當日即交了100元的罰款。 孰料,在隨后領到的異地代收專用票據上,謝先生驚訝地看到,票據上所寫的違停地點是咸寧市,處罰單位是該市交警支隊二大隊。“可我從來沒去過咸寧啊!”謝先生仔細回想后,感到莫名其妙,對罰單的真實性提出了異議。
昨日15時,記者陪同謝先生來到武昌交通大隊,申請調取現場監控照片。照片顯示,違法車無論是車型還是車牌均不是謝先生的車。謝先生稱自己的是一輛灰色吉利牌轎車,車牌尾數是“25”,而違法車為一輛黑色雪佛蘭轎車,車牌尾號是“55”。面對如此明顯錯誤,武昌交通大隊的辦事民警稱:“此罰單由咸寧警方開具,武漢交管部門無權限予以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