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警情、快出擊,“癮君子”大營落網
4月12日深夜,市局刑警支隊一大隊民警接群眾舉報:一天津籍男子正在市區某娛樂場所內進行毒品交易。接報后,蘇建業支隊長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一大隊全體民警連夜開展工作。一大隊賈玉峰同志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找尋目標人員的行蹤。由于該娛樂場所內人員眾多,環境復雜不利于抓捕行動的開展,上案民警在準確鎖定預捕對象后立即對其進行了嚴密監控,凌晨時分,兩名預捕對象駕車駛離市區駛入了棗強大營鎮某賓館。凌晨2時許,偵查民警在熟悉預捕區域環境后果斷開展抓捕行動,一舉將躲在賓館內吸食冰毒的李某某(天津人,綽號:老四)、白某某(吉林人,綽號:大炮)、木某(女)、衡水籍周某等四人抓獲,當場繳獲冰毒2克,吸毒工具1部,獵槍子彈一發。
——挖余罪、解疑團,“涉槍案”圖窮匕現
經訊問,李某某、周某等人對吸食毒品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但均否認持有當場查獲的獵槍子彈。李某某、周某有多次犯罪前科,避重就輕拒不交待獵槍子彈的出處,似有重大隱情,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該情況引起了何鳳林副局長的高度重視,他親自上案研究案情,并要求上案民警將該情況通報給棗強縣局尋求新的突破。棗強刑警大隊接報后隨即反饋回一重要信息:3月21日,省公安廳交辦的一起涉槍案線索中提及的當事人為“大炮”和“老四”。一大隊民警循線深入研判,隨即確定李某某即為省廳涉槍案件中的當事人“老四”。上案民警隨即兵分兩路,一路由棗強刑警大隊組織人員對“大炮”和“老四”經常落腳地棗強縣的關系人進行摸排調查,一路由支隊一大隊民警加大對李某某、白某某等人的審訊工作力度。當日,在開展工作七個多小時后,棗強縣局成功鎖定并抓獲了該案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棗強籍趙某某,起獲趙某某私藏的鋼珠手槍一把、子彈七發及天津李某某存放在其家中的獵槍一支。與此同時,刑警支隊民警據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供述在其家中起獲李某某、白某某存放其家中的雙管獵槍一支。在鐵證面前,李某某、白某某等人如實供述了制造、運輸、非法持有槍支的全部犯罪事實,省廳交辦的“3.21”涉槍案全面告破。
——深經營、追窮寇,“毒販子”終落法網
審理查明:2013年以來,滄州獻縣籍販毒嫌疑人劉某多次攜帶大量冰毒到棗強縣與周某進行毒品交易。按照何鳳林副局長“深入經營,務必摧毀這一販毒渠道”的指示精神,上案民警連續作戰,短期內準確鎖定了該劉的行蹤,并截獲重要情報:該劉將于4月16日到棗強販賣毒品。聞訊后,刑警支隊蘇建業支隊長親自制定抓捕預案并調集刑警支隊、棗強縣刑警大隊、大營分局30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在棗強主要路口設卡布控。該劉反偵查意識極強,反復變更交易時間、地點。連續三晝夜,上案民警始終堅守崗位寸步不離。4月18日18時許,該劉所乘車輛終于出現,布控民警按照既定預案分兵開展工作,一路負責跟蹤偵查,一路火速趕赴該劉臨時確定的毒品交易地點進行秘密布控。19時許,上案民警將剛剛完成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劉某、周某成功抓獲,并當場繳獲冰毒120余克、麻古2粒、吸毒工具一部、毒資現金6000余元。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等人對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了自2013年以來,其先后三次來衡販賣冰毒100余克的犯罪事實。
據劉某供述,上案民警連夜抓獲從其處購買冰毒的吸食毒品的違法人員4名。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白某某、劉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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