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 (記者徐湘東)5月23日,攀枝花市紀委、市監察局向媒體通報了該市四起涉及“四風”案件及違法違紀典型案例。案例包括派出所副所長敲詐勒索、民警押解途中嫌疑人逃脫,以及攀鋼集團兩名職工受賄案件。目前,案例中的涉案人員均已受到法律制裁。 據通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原副所長楊啟輝,伙同協警毛睿興、余俊霖、劉燦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于2013年7月3日凌晨1時許,著便裝并攜帶工作證、手銬、警棍等,到管轄區域外的東區民建某茶樓,以警察查賭的名義將茶樓內人員控制,并對部分人員實施毆打,將該茶樓內人員身上及各處放置的現金人民幣共計15.5萬余元收走。案發后,四人以搶劫罪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楊啟輝一審獲刑10年,毛睿興獲刑6年零6個月。楊啟輝、毛睿興被開除黨籍,四人政紀責任正在追究當中。 2014年3月8日凌晨2時許,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何林、楊顯聲,在乘坐火車押解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回攀途中,兩人在火車上各自熟睡,致使犯罪嫌疑人脫逃,兩人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羅標在擔任攀鋼集團新白馬礦業公司生產部調度科副科長期間,多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6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2010年底至2012年底,張帆在攀鋼集團研究院釩研究所擔任副主任研究員期間,兩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沒收財產10萬元。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