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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騎自行車在襄陽黃家灣風景區與樹相撞,連車帶人翻下山坡摔傷身亡。圖為襄陽隆中派出所民警指認事故現場。 中國傳媒聯盟 據 荊楚網消息 清明節假期即將到來,在這個春暖花開的季節里,許多大學生會選擇外出踏青游玩。在享受快樂假期的同時,一定要切實注意游玩安全。前不久,湖北襄陽一位大一女生在景區內游玩時意外摔傷身亡,再次敲響大學生校外安全的警鐘。 花季女生景區意外殞命 3月22日上午,位于襄陽古隆中風景區的湖北文理學院2013級學生范靜和其他8名同學,騎著租來的自行車,來到學校附近的黃家灣公園內游玩。中午12點10分左右,途徑一小山坡時,范靜不慎撞到路邊樹上,連車帶人翻下山坡。 同伴當即撥打110、120報警,并給學校報告,班級輔導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120趕到后立即將范靜送往襄陽市中心醫院,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20歲的花季女生就此殞命。 趕到醫院的學校學工處負責人了解情況后向范靜的家長做了通報。23日凌晨2點,范靜的父母從老家荊州公安縣農村趕到襄陽,卻只能在殯儀館見女兒最后一面。傷痛欲絕的老兩口徹夜未眠,連日來以淚洗面。 到底是誰的責任? 范靜意外身亡,責任該由誰負?范靜父母認為,自己的孩子到學校讀書,從進入學校那一天起,學校便是孩子的監護人。現在孩子出了事,學校有推卸不了的責任。3月26日,范靜的19名親屬在學校門口打出“還我孩子”的橫幅,向學校討要說法,并索賠30萬元。后家屬與學校保安發生沖突,雙方皆有人受傷。 學校宣傳部負責人表示,范靜同學意外身亡,學校非常痛心、惋惜。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該事件,同時愿意協助家屬向有關責任方索賠。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學校給予家屬3萬元撫恤金。關于家屬與學校保安沖突事件,將嚴格按照公安部門的認定進行處理。 記者隨即走訪了黃家灣風景區,總經理衡光義說,他只是租賃景點經營,出事地點是姚庵村林場,公路是伊集至黃家灣段的縣級公路,景區不負任何責任。他介紹,景區內有明文規定標識,不允許騎自行車。 記者就此向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咨詢。李剛主任告訴記者,范靜是年滿18歲的成人,在學校外的安全應由自己負責。景區必須在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段設立顯著警示標識,明確告知游客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項。如果景區履行了告知、勸阻義務,則不承擔責任。如果范靜騎乘的自行車有質量問題,則可以向自行車出租方起訴索賠。 據了解,出事的自行車已經被封存。而據知情人透露,自行車前剎可能有問題,后剎沒有問題。 大學生校外安全敲響警鐘 無論是哪一方的責任,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總讓人扼腕痛惜。適逢清明假期臨近,大學生校外安全也須引起關注。專家指出,近年來,大學生外出游玩安全事故時有發生,這不僅對遇害者本人和家庭是一場悲劇,對于國家的未來也是一項損失,同時說明當代大學生的出游安全意識相對薄弱。 有針對大學生出游安全意識的調查顯示,大部分低年級學生很少注意景區“游客須知”內容,也不會在旅行前準備感冒、腹瀉等應急藥品,并做身體健康檢查。某高校校內調查顯示,因受經濟能力和獨立個性意識影響,只有約6%的大學生愿意隨團旅游,因而降低了學生旅游過程中的安全系數。 因此,高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和管理顯得格外重要。 記者走訪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高校了解到,湖北高校都有明確規定,不允許以班級為單位組織集體出游。華中師范大學要求,多名學生出游時建議有輔導員老師跟從。華中農業大學則要求,學生在假期離校須報學校備案。 關于安全教育方面,華農通過學生骨干組織召開班會等方式開展,并分季節進行,如夏季主要宣傳重點是游泳安全等。華師每年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每逢節假日,學校下發通知,每個班的輔導員也會做相應工作,并通過網絡和微信平臺提示廣大學生。華科大介紹,該校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急救知識、學生運動損傷防治等安全教育活動,僅校醫院今年以來就開展了3次以上的科普講座和培訓。“安全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聯動。”這位負責人說。 上述高校相關部門負責人均表示,大學生外出游玩,是限制不住的,只有通過縝密的教育、組織和管理,將出游的風險最大程度加以避免。而另一方面,學校應通過組織各種有益身心的活動,將學生的“心”更多的留在校內。華農介紹,該校今年的“五月的花海”合唱比賽又在緊鑼密鼓的籌備中,這一活動已連續舉辦多屆,成為全校各院系學生廣泛關注和參與的品牌活動。 (責任編輯:夢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