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聯盟 據 中國網-傳媒經濟 訊: 公安部2013年1月1日起實行新規定,要求詢問未成年人時應當通知監護人到場。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6條規定,公安、檢察詢問未成年證人、被害人應當通知監護人在場。可邯鄲縣公安局安居派出所在鄭亞桐一案中背道而馳,視國家法律法規為兒戲。 鄭亞桐的家庭是一個特殊的家庭,其家境之困令人難以想象。父親偏癱行動不便生活難以自理,全家生計靠母親一人打零工艱難維持。父母提起孩子的事便痛哭流涕,說孩子鄭亞桐剛十六歲,在邯鄲縣建安中學高二四班讀書,在家里、在學校都是很乖的孩子。今年3月12日,放學回家時,鄭亞桐眼見同學曹思源糾結社會青年常川川用匕首連捅了范維佳同學數刀,當時腸子都流了出來。曹思源和常川川見勢不妙,慌忙逃竄。逃竄中,曹思源絆倒在地,牙齒磕掉兩顆,下巴也磕壞了。不由分說,鄭亞桐跟幾名同伴立刻追了上去,在離學校不遠的一個養老院里堵住了曹思源的去路,并將其和傷勢較重的范維佳一同送往附近的醫院救治。隨后趕來的派出所民警在醫院也詢問了曹思源。曹思源承認自己的下巴是逃跑的時候摔到在地上碰的。事與愿違,誰知4個多月后,公安方面不但沒有追究曹思源和常川川的任何刑事責任,反而于2013年7月30日上網通緝鄭亞桐,說是鄭亞桐涉嫌故意傷害罪在逃,在逃原因是曹思源的下巴輕傷是鄭亞桐一拳打就的。 9月3日,鄭亞桐的父母接到一同學的電話,說鄭亞桐被邯鄲市火車站派出所帶走問話。他們立刻趕到車站派出所,車站派出所民警說什么也不讓他們見孩子,直到晚上才得知鄭亞桐已被安居派出所帶走。當晚12時,父母來到安居派出所,只見孩子雙手被銬在一張床腿上。
16歲正在被關押的鄭亞桐同學
據鄭亞桐的父母陳述,他們先后問了幾個看守孩子的民警,都說不知道孩子被帶來的原因。最后,名叫寧偉的民警告訴他們,說鄭亞桐3月12日那天故意將曹思源打成輕傷,還說趕緊找所長好好說說,并盡快給曹思源家賠錢道歉,不然就將鄭亞桐送看守所了。第二天早上,心急火燎的父母再次來到安居派出所打聽孩子的下落。在派出所門口遇見了指導員,該指導員說,不知道鄭亞桐的去向,又說“這個我們保密,你們是家長更不能告訴你們。”無奈,當天下午思兒心切的父母第三次踏進派出所。負責全面工作的所長說,“這個案子由寧偉辦,我不清楚,你們找寧偉吧!”見到寧偉后,寧偉說,“所長意思是曹思源家要15萬賠償,所長在給你們說情,讓你們拿8萬元給曹思源。因為曹思源當時賠了受傷的范維佳8萬元。你們家長抓緊拿錢讓孩子先出來上學,這樣孩子以后不耽誤當兵,考大學、考公務員也不會受影響。”鄭亞桐父母說,“等事情弄清楚了,我們該賠的一定賠。”后經所長同意,他們向派出所交了2萬元,說是先讓孩子出來上學。”竹籃打水一場空,哪知3個多月過去了,16歲的鄭亞桐人身卻難得自由。在檢察院的案卷中,竟然沒有發現鄭亞桐一方遞交公安的任何證據。檢察院某辦案人員稱,“居安派出所就沒有送過證言證詞。”在案卷的筆錄中,鄭亞桐家人還發現了很多疑點。
且不說司法機關詢問未成年人沒有監護人在場是否合法,也不論當地公安在此案偵查階段有沒有徇私枉法,單就家長不知情網上追逃一個未成年學生并在案情存在疑點的情況下便關押其3個多月時間,給孩子和家人帶來的心里創傷、精神負擔可想而知!
中國網-傳媒經濟 將繼續關注此事!(文/葉學武) |